对价值形式之间这些关键转变,马克思处理得最好的是《资本论》第1章,即从商品过渡到货币。这里,他表明价值不能在偶然的交换中实现,而是要通过确立一般等价物而形成商品世界的统一。马克思从商品的简单关系开始,阐明仅仅内在于商品关系中的那种东西就是商品的普遍性质,并表明这种阐明的努力本身所具有的“缺点”(defect)或“缺陷”(deficiency)。②
通过把价值形式二重化为商品和货币,此即是说价值隐蔽地存在于商品中而明确地存在于货币中,上述矛盾得以解决。因为,作为一种纯粹的内在性,价值在商品关系中的这种抽象必须建立在明确假定了价值的某物基础上,该物即是货币,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话说即是“自为存在的价值”①(value for itself)。然而,货币转而又陷入如下的矛盾中:为了在自主形式中实现价值概念,货币作为自为存在的价值,必须区别于仅仅在自身中相互关联的那些价值(value in themselves)并与商品流通有某种程度的对立。但是,如果它从流通领域退出并贮藏起来,作为自主价值保存自身,那它将不再是货币,而是退回到作为纯粹自然对象的黄金形态。当黄金在流通中被使用时,黄金才是货币。因此,货币不能实现价值概念,由于如下矛盾的存在,即当它试图成为自为存在的价值时,它必须以异化的方式存在,而不能本真地存在。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是把它自身变成流通的对象,异化自身以制造更多的货币。也就是说,通过辩证的发展,货币形式转变成新的价值形式,即在资本形式中作为交换目标的剩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