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所有马克思主义者来说显而易见的是,资本的正式定义是一种货币形式,即可以产生货币的货币。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货币在本质上是商品交换的媒介。因此,他们得出结论:商品应该作为起点。他们常常忽略的一点是:如果这些形式要成为价值形式,那么内在关系的颠倒序列也必须予以保留。如上所述,因为价值概念不能被令人信服地假定为仅在简单商品关系层面上客观确立的,因而它必须被理解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最抽象表达。
体系辩证法中运动的方法应建立在如下基础上,即注意到临时确认的特征(在这里是作为商品普遍性的价值)能否在有待考察的(这里是交换)发展阶段上客观地建立起来。它被很好地证明是如下情况:这些关系的(价值)规定性产生了一个矛盾。这反过来导致了超越矛盾并因而产生更复杂的关系集合——价值更充分的现实化可被归入这些关系集合——的内在必然性。因此,在体系辩证法中叙述以下述两种方式发展自身:一是通过对矛盾的超越;二是通过提供比前期抽象规定更具体的基础,即存在条件。①
一旦商品通过不可避免地与货币和资本相联系而被假定为一种价值形式,我们也就获得了一个可用以讨论的非常不同的商品,这个商品与我们在经验直接性中作为尚未被理解的总体的一个方面所最初掌握的商品是十分不同的。为了阐明这个观点,我们简要谈谈从商品发展到货币再到资本的价值形式。